一、基本情况
我局总共实施1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为:区妇幼保健院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镇卫生院、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前进镇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总投资20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18万元,其中争取国家扩大内需资金1045万元、中央安排灾后应急补助资金110万元、社会援建资金22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48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区级配套195万元。除大河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外,其余11个项目均属于规划灾后重建项目。
二、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局及时成立了项目建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分工负责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并聘请具有工程建设资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指导各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建设程序管理情况
各项目单位按程序积极办理建设工程立项、选址、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所有项目的设计方案在前期经过仔细研究、反复论证,并按要求上报各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在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和医疗流程上均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医疗规范要求。不存在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四、工程招投标管理情况
各项目均由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工作,各项目的设计、地勘、工程建设、监理均按《招投标法》、《省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招投标、比选或邀请议标,招投标和比选均由发改部门备案审批,全过程接受监察、发改部门的监督。建立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五、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建设资金全部存入卫生局基建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直接由卫生局专户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资金,做到资金封闭运行。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过项目监理、建设单位负责人、卫生局现场代表审核后,再报经卫生局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局长复核审签后方能拨款。建设过程中,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总投资实行全面管理、监督及跟踪审计。
六、工程质量监管情况
为加强对各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措施监管,我局聘请了1名具有工程建设资质和工程建设经验的工程师指导建设工作。同时,每个项目都按要求聘请了工程监理,委托区质安站对工程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在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人员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工程施工质量关。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现安全隐患。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
七、项目概算控制和设备采购情况
本次建设项目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建设预算机构负责各项目的投资预算,预算结果报经区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的价格,方作为该项目的控制价。在工程建设进程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所有增加工程量要报经区级有关部门审定,严格控制增加工程量。在采购设备时,严格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经过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不存在设备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建设资金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八、工程进度情况
截止目前,已竣工项目10个,其中7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分别为:前进镇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镇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大田医院;3个项目竣工待验收,分别为:镇卫生院、镇卫生院、乡中心卫生院。在建的区妇幼保健院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已完工;大河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主体封顶。
九、社会评价情况
所有项目的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建设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投诉和举报,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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