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办发【20XX】4号文件《关于做好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李浩寨卫生院核定编制10人,实有编制10人,现有在职职工10人,无超编,经过自查,我院未存在以下情况: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照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照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照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做法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自文件下发后由院长带头组织副院长、财务人员、科主任为成员,及时开展自查工作。
2、认真核查,不走过场。认真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细致开展核实“吃空饷”和借调人员,如实填报相关报表。
3、防患未然。为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重新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公开人员信息,同时接受各单位、团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清理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下一步打算
1、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针对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3、是加强考核管理。将“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与年终考核、职称核定、职称晋级、评先评优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管理。
4、我单位一名职工李美华,因脑出血、脑梗塞,子宫肌瘤等多种疾病导致长期多次住院,影响正常工作,经州劳动部门2次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望有关部门能考虑给予李美华同志办理病退手续。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xx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20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要开展“吃空饷”自查自纠工作,我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校长马上召集我校负责人事工作、后勤财务工作的行政人员,积极开展“吃空饷”自查自纠工作。
一、认真学习《关于开展xx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政策界限,规范认定“吃空饷”情形。
二、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关于开展xx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内容和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中所列人员进行自查,情况如下:本单位编制数x人,其中干部x人,工人x人,实际在岗并领取工资x人,,其中干部x人,工人x人,根据x政办[20XX]x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经核查没有单位“吃空饷”问题,有1人个人“吃空饷”问题,具体情况如下:xxx,男,xxxx年xx月出生,身份:干部,职务:教师,问题类型:旷工,处理情况及处理方式:已于xxxx年xx月起停发其国库工资。
三、填写“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公示。 我校根据x政办[20XX]x号文件精神,认真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认真填报《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个人“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进行公示。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发现个人“吃空饷”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我校无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等单位“吃空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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