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知》(鄂工商广〔20**〕13号)、《湖北省大众传播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工商广〔20**〕134号)文件以及荆州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局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规范与整治两手抓,促进广告市场持续好转。6月份第一周全省排名第12名,第二周全省排名第15名,连续2周违法广告均为零。现将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我局喻局长多次前往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汇报广告监测和虚假违法整治工作情况,获得市领导重视与支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建平就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通报作出重要批示,亲自约谈XX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一把手,就XX市广播电视台虚假违法广告违法量和违法率居高不下的问题,要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深刻查找原因,迅速开展整改,彻底扭转当前落后局面,并在全市宣传工作会上进行了批评。市委宣传部汪副部长约谈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分管电视广告负责人、经营管理中心主任、频道负责人,要求各被通报媒体频道高度重视广告工作,深刻认识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
(二)专人负责广告监测。我局安排专人,对在我市媒体6个频道上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五类广告,利用广监测运行平台,每天对他们进行分离和识别,制作广告样本,并对违法广告进行标注,共监测到违法广告1710条,并分别作出处置,包括责令停止发布、立案调查处理、暂停“五类”广告发布、进行行政约谈等。
(三)高密度进行行政约谈。元至5月份,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鄂州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先后进行了4次行政约谈,对其广告违法量和违法率分别位居全省同类媒体较差排名的情况予以严厉批评,要求他们要守住底线,不得触碰法律红线,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广播电视台对正在发布的违法广告立即停止发布,严格落实媒体自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将该情况向市委宣传部进行专题报告,取得支持。
(四)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加强与食药、卫生、文体新闻出版广电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违法广告查处制度,整合部门执法合力,提升广告综合治理能力。每周向市委宣传部、鄂州广电局、鄂州广播电视台通报我市各媒体违法广告在全省的排名情况及违法广告的具体情况,并就严重违法广告的情况及时与我局经检支队沟通,强化对查处重点商品违法广告案件的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合力。联合市食药局、市卫生局,对在电视媒体上发布有关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化妆品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较多的广告主,如鄂州仁健医院、鄂州优抚医院、利民大药房、惠安堂大药房及康泰大药房等5家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自约谈之日起两个月内停止在市电视媒体发布“五类”广告,停止销售并下架在电视媒体上发布“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中推荐的相关商品,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对违法量大、违法率高的媒体实行严管严控。
(五)严厉查处违法广告。一是将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的典型违法广告线索和市局监测到的违法广告线索移交经检机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受理的涉及广告来信来访,涉嫌违法的,移交辖区经检机构调查处理。三是对省局督办件认真调查处理。截至5月31日,办理各类来信来访、投诉举报件2件,处理省工商局移送的3条违法广告,转办市食药局监测移送通知书5件,共立案查处各类广告案件11件,办结10件,罚没13.1万元。
(六)宣传贯彻新广告法。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法9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法通过后,6月5日,我局联合市广告协会组织65家广告会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介绍了广告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对新《广告法》的学习培训和广告审查员考试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6月8日,组织市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协会、各分局、城区工商所负责人以及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全省宣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视频会议,为新广告法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广告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众多领域,体制机制是制约整治成效的瓶颈。
(二)有些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对虚假违法广告清理整治工作仍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有些新闻媒体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对发布广告的行为把关不严。
(三)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虽有多部门监管,但形成合力难,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以新广告法学习培训为契机,在宣传上下功夫。
(二)以早发现早纠正为突破口,在防止反弹上下功夫。
(三)以加大协调配合为着力点,在综治合力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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