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
根据xx市纪检委《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及工资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x纪发〔20xx〕21号)文件精神,我室从3月17日开始对本单位人员信息及四项资金的申报、缴纳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1、我室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3人。20xx年至今,工资申报、审批、晋升薪档、职务调整后的变更和管理等工作均按照市人社、市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无违规操作现象。公益性岗位2人,公益性岗位工资按市劳动就业局要求,由20xx年的每月每人1100元调整为1300元。2、能够按时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核算工作。20xx年至今,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0万余元,其中个人缴存15万余元,单位缴存15万余元。3、能够按要求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申报审核、征缴、支付和管理工作。4、能够按要求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在接到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后,我室领导高度重视,室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落实四项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1、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我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之间无相互串用问题。2、认真梳理业务工作流程,排查业务运行和基金运行的风险点,结合内部控制各项制度,查找涉及基金安全的薄弱环节。财务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符合规范要求。严格印鉴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我室工作人员参保工作和基金征缴工作。
2、鼓励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
xx市政府研究室(扶贫办)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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