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自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后,xx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委员、党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XX年以来全镇党员缴纳党费和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党费收缴标准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机关、部门和企业的党员,以党员的工资基数为标准,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全部党员都按照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了党费,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1元,对有固定收入及机关、部门支部党员1-3月份按收入的0.15%标准执行,4-12月按收入的0.05%执行。对部分困难党员进行了少缴或免缴党费。
2、党费管理严格要求规范
在党费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规范管理,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统一使用了《党费收缴薄》,保证了党费账簿规范完善,账目清楚,实行会计、出纳单设,镇党委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3、党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有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公布不够及时的现象。
我们将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限期整改,努力将我镇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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