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 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 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 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 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XX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 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规范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分离。
5、社会满意度 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部分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不足全区学校的10%。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然我区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服务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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