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监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成立机构
我委领导对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同时成立了以萧建明主任为组长,叶际祎调研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龚丽春,办公室主任刘剑平、周金林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要求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20X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我委的工作经费来源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财政局20XX年—20XX共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0XX 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差旅、交通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对资金使用情况都有月报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了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3、强化了印鉴管理。对资金管理人员做到印鉴、支票、现金分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乱取乱用行为,严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
4、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并要求委监察室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加强了机关财会人员廉政教育。经常性地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有效预防财会人员在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20XX年以来所有峻工和在建(含全部及部分交付使用但未峻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
经自查,我委无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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