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办《关于开展乡镇党政机关、事业机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于7月19日召开了“三定”工作检查评估自查专题会议,对我镇“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改革实施情况:
1、机构改革实施。传达学习了贯彻《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县编委办关于核定信丰县各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组织实施,得5分。
2、机构挂牌。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等,组建、新设、更名的机构挂牌工作,得5分。
3、印章启用。按照文件规定,刻好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民政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等,组建、新设、更名机构的印章并启用,得5分。
4、人员安排。撤销整合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安排到位,建立编制实名制、并制作了公示栏,得10分。
二、职责履行情况:
1、职责调整。做到转移的职能完成移交,取消的职责不再履行,新增或加强的职责得到落实,得10分。
2、职责落实。建立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权责一致;办事程序规范,手续简化,服务效率和质量高,得10分。
三、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1、机构管理。机构设置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得20分
2、编制管理。按机构编制规定的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有关审批审核手续;实有人员不超过核定的编制总额;不存在混编、混岗、长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违规行为;按时进行“双证”年审和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得25分。
四、改革成果:
1、内部效应。20XX年度,我镇荣获县“和谐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民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脐橙产业建设先进单位”、“新农村建设创建好班子先进单位”等表彰,党委书记刘贤联同志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得5分。
2、外部效应。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8%以上,得5分。
总之,镇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了镇党政机关、事业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情况,自查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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