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XX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16号)要求,我省结合《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我省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4月13日,专题召开了全省教育督导暨20XX年教育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霍金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共25个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部署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对照测评体系开展自查自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按照会议精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对照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交了自查报告。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发展教育职责,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将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战略的宗旨,作为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成立了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作的常态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省教育系统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XX年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目前全省高校和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乡镇中心校党组织、党建工作100%全覆盖,民办中小学校覆盖率达62%。加强对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持续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和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年共制定出台制度性、指导性文件近20项,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有效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检查。注重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配备,严格领导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和年度考核。
3.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全力维护全省高校政治稳定。始终坚持党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委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建立高校党委、纪委领导听课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对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早做好形势分析判断。
4.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出台《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XX〕7号),对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定。
5.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将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XX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政府令第163号),全面完成一、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基本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主渠道和示范校引领辐射作用,创建了52所国家级、701所省级示范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获得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总冠军。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XX〕1号)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力争20XX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达标建设工作。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法定依据,认真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公开了20多项教育权责清单。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及时制定各项教育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积极推进,严格落实。
2.执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推进国家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将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工程和项目的落实工作列入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优先发展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3.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建立责任督查和舆论宣传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改革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教育治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公平得到有效落实。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印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XX〕156号),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从20XX年起,向全省所有普通本、专科高校和成人高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系列职称评审权。制定我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协调管理来华学生各项事务,每年组织我省高校赴海外举办高等教育展。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出台《XX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XX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基二〔20XX〕140号)和《XX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XX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豫教基二〔20XX〕139号),明确到20XX年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5%左右。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XX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出台了《XX省教育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XX〕1096号),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逐年提高,截止20XX年底,覆盖率达到80%。印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XX〕143号),明确各级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台《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XX〕8号),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20XX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投入资金近400亿元,实施系列重大教育工程,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截止20XX年底,全省65%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全省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四统一”。设立寄宿制学校建设奖补资金,保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20XX年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3.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61%,按时实现本省教育规划目标,且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印发了《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XX〕163号),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并使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取撤销、合并、兼并、划转、共建等形式,推动中职教育资源优化调整布局。积极适应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新设置143个本科专业点和282个专科专业点。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支持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发展。全省公办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大于1.2万元。通过实施两期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中职学校五项生均办学指标明显提升,重点建设300所品牌示范和特色职业院校。制定我省20XX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系列配套文件,20XX年高职单招录取14.5万人,超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实现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目标。
5.推进高等教育工作分类发展。印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48号),形成了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顶层设计。投入资金近4亿元,进行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和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连续五年承办“产教融合国际论坛”,推动我省本科学校的转型发展。投入31亿元实施我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0XX年,郑州大学、XX大学分别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规划,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取得里程碑式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6.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在政策落实上,重点抓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待遇落实问题,努力做到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和我省的各项资助政策。组织对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机构)办学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7.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把继续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成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每年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等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余万人次,对促进就业、增加收入、保持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构建了四级社区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先后在郑州、新乡等地举办了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营造了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
8.大力加强国防教育。成立了省国防教育办公室,代省政府行使相关职能,积极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省国防教育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按要求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课程课时要求,保障国防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9.办好特殊教育。实施我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XX年),20XX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达到规划目标值。全省所有省辖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均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共计148所;人口不足30万的2个县(市)依托邻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成立了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先后安排90万元专项资金,对92所普通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试点工作,500名特殊儿童获得同等入园机会。
10.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持续关注贫困弱势群体,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完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现已实现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下达资助资金。严格落实国家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有关精神,20XX年,协调省内外高校安排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8448人,比上年增幅12.4%。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四统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按照“五个一”抓好落实,加强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心理、青春期等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11.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20XX年,共接待教育来访209批2028人次,受理网上信访1072件,办理群众来信1041件,教育信访件答复率达到100%,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基本解决。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省教育厅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等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合法。
2.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逐步提升,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教育力度,教育投入持续增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长期居全国前列。
3.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围绕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将高等学校布局与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需求挂钩,按照优化存量、做优增量的原则,基本构建以省辖市为依托、空间分布合理的高等教育发展区域格局。印发了《XX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的通知》(教基一〔20XX〕1008号),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强化政府对教育的统筹规划。
4.制定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建立完善教育全链条生均拨款制度体系,制定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实现生均拨款制度的全覆盖。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县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生源数量变化,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对学生数2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单独核定编制。
5.强化教育督导。成立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任主任,11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任委员,明确督导机构相对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出台了《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教督〔20XX〕9号),明确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目前全省共有专职督学1473人,兼职督学8910人,基本满足督导工作需求。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督导专项经费189万元,用于督导工作。加快发展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工作,在设立教育督网站,服务督导信息化工作。建立了教育督导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制度,健全督导约谈、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明确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6.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成立了省教育厅军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为军民融合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为开展军民融合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军民协同创新、国防生和定向士官招生、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保障军人子女入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托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牵头成立了“智慧中原地理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北斗导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定向士官招生学校和招生人数连年增长。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情况。省财政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20XX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507.3亿元,较20XX年增长12.03%,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较20XX年均有所增长,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XX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师〔20XX〕735号)等文件,通过开展创建师德师风先进校、强化督导检查等措施,切实落实大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和督查,有效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建立新进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招聘优秀大学生,优先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连续实施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9年招聘10余万名特岗教师。依托“国培计划”等教师培训平台,每年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万余人次。将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将此工作纳入年度检查项目重点督查,保障落实到位。各地中小学校教师平均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倾斜政策和表彰奖励优先制度。坚持培养培训与交流优化相结合,组织城镇校长和教师参加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每年组织2500名教师到贫困县支教。成立教育考试机构,健全考试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考务工作人员选用工作,满足教育考试监考和阅卷工作需要。
3.加强教材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全省所有中小学开足开齐国家课程,规范选用教科书。定期组织对全省中小学校统编三科教材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高校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并加强使用培训和教学研究与改革。出台《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教基二〔20XX〕245号),职责清晰、管理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对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所负责任清楚、全面落实。
4.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制定了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XX-20XX年),明确到20XX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的大班额。20XX年全省中职学校仪器设备总值为33.5亿元,生均值为2518元;高校仪器设备总值219亿,生均值10926元,基本满足教学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应用要求,我省20XX年已实现了五大国考的标准化考点应用全覆盖,并已向各类考试业务进行延伸覆盖。
5.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出台《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XX〕16号),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设立了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集团式”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基本项目建设经费和设施、平台运维经费落到实处,明确中小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8%中安排专项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每季度对各地“三通工程”(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有效推动了各地数据更新和报送工作。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教师积极参加能力培训和应用实践的激励机制。深入实施“互联网+教育”精准扶贫和智慧校园试点行动,推进互联网与教育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全面开展“三个课堂”建设应用,截至20XX年底,全省中小学校网络接入率达到90%,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超过76%,全省中职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快速改善,134所普通高校已基本完成数字校园建设,86%的高校建设了校园无线网络,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
(六)规范学校办学情况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了各项规范性文件和宣传教育文件,开展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校实践教育条件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认定了13个单位为XX省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25个单位为我省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定期对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保障各场馆和基地服务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能力。
2.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20XX年底,全省高校已基本完成章程核准工作,20XX年开展了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培训工作,目前全省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都基本完成章程制定任务,实现了“一校一章程”的局面。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校长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系列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成立了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协调领导机制,每年制定年度学校及周边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成立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综合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
4.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主任的省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30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了多部门主要领导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每年多次组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为学校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成立了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科学防控。20XX年全省学校传染病疫情平稳可控,未发生重大传染病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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