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X财发[20XX]28号)要求,我局及时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并组织我局分管领导、纪检和财经工作人员对财务进行了详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财经纪律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加强作风建设,一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同时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二、自查内容
经过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现金管理、账户管理、账务管理方面自查,我局不存在通过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隐瞒、少列收入和巧立名目虚列支出“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擅自设立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或设置罚没项目,乱收费、乱罚款设立“小金库”;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印刷费、评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在资产处置方面严格按国有资产处置条例执行。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无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从严规范现金适用范围,不属于现金范围的款项或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经济业务活动,都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办理结算,无利用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无以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工资、津贴补贴等、无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现象。无账外多头开设账户、出租出借账户,无违规提取现金,公款私存私放,无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违规划转至本单位基本账户。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要严格落实“小金库”治理主题责任,建立健全“小金库”防止长效机制,明确“小金库”专项治理措施,推进预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健全“小金库”防止长效机制推进承诺公示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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