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XX]17号)和《关于印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的通知》(陕府法发[20XX]23号)要求和安排,我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行政复议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
去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72件。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件;申请人是公民的53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19件;复议前置的有22件,选择复议的有50件;受理63件,不予受理7件,其他2件。经过审理,驳回1件,维持43件,撤销13件,变更1件,责令履行1件,调解1件,终止3件。通过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市行政复议的工作开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作用,办案质量稳步提高,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宣传,营造复议工作氛围。几年来,我市及各县区法制办,多次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复议基本知识,提高了行政机关办理复议案件的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理程序规定》(榆政办﹝20XX﹞89号)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从案件的审查、受理、现场勘查、询问调查和决定的作出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工作程序和制度的建立,为行政复议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三)复议案件办理实行三审三定。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首先由法制办复议应诉科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审理,经过查阅案卷、现场勘查、向有关当事人和知情人员调查了解后,写出审理报告,并提出初步建议。其次,将审理报告提交法制办组织的评议会议,在法制办主任主持下进行讨论分析,确定提请市政府研究或退回补充调查等。最后,将需提请市政府研究的复议案件,提交市政府专项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由主管市长主持,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根据讨论研究结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四)采取书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对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采取书面方式进行审理,但由于各个案件情况不同,加之外界诸多因素影响,仅凭书面审查,难以掌握案件的真相,只有深入实地细致调查,了解案件全貌,才能掌握案件实情、辨别证据真伪,才能客观、公正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因此,每一个案件都要深入实地调查了解。
(五)注重调解和解,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我市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以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为原则,对符合调解、和解条件的复议案件,积极鼓励当事人和解,同时注重复议机关的调解工作,较好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集体讨论。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就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等较大争议的焦点问题,邀请有关专家、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法律顾问,组织相关部门及办案人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从法律上、实际中全面考虑、综合衡量,力求使做出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
从2006年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市及县区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法制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复议案件的具体办理工作,特别是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在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法制机构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和广泛宣传活动,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考核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政府领导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研究会议,听取行政复议机构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初步审理意见,并积极带头参加行政应诉,主持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等。复议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
三、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基础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单设行政复议应诉科,有2名工作人员,专门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权属案件,县区政府法制办基本能保证至少2名以上办案人员,人员配备能够适应行政复议工作需要,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行政复议经费是根据市及县区法制机构的实际办理案件数量等情况来确定,保障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费用的正常开支。大多数法制机构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以及行政复议办案用车,有专用或兼用的行政复议听证庭,复议工作条件基本上得到了保障。
随着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在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数据统计,能够按照要求真实、准确统计,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在复议档案管理方面,依据《陕西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按年度实行每案立专卷,一按一号,案件文书材料按序排列,制作目录装订成册,由专人负责归档,统一管理。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和安排,市及县区法制机构积极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相关法律的知识培训活动,充分提高了复议工作人员办案水平,开展了复议工作新局面,纠正了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复议机构属内设机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待遇偏低,行政监督手段偏少,主动性不能够充分发挥;二是行政复议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矛盾纠纷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四是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救济的认识不够,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救济渠道的了解不多,造成行政复议的救济渠道不够畅通。
五、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全面认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和参加行政复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积极采取复议案件评议合议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扩大行政复议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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