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办【20XX】17号和古法组办【20XX】1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现将本年度食品药品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一)深化会前学法用法。我局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确保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推进已办证人员年审以及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办理工作,目前有72人持有执法证件;二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四是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召开衔接会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2起,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五是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编制抽查事项清单,加大监管力度。
(四)深入推进部门信息公开。一是我局在网站上提供办事指南、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查询途径、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投诉信箱等,落实便民原则,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回应群众诉求。二是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501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69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清理结果将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二、全面推进“法律八进”
我局结合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制定年度“法律八进”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个人学法结合,在机关内部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营造良好学法氛围;二是将依法治县宣传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将日常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相结合,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四是将食药行业专项培训与法制讲座相结合,推进法律进企业。
三、积极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制定了《XX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动员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及任务分解表》,将创建任务细分,明确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领导和责任人的头上,完成了《XX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清单》。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参与公开征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活动,集智汇力。
四、推动食药依法治理
(一)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准入制度,严禁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从事食品药品经营。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出厂检验制度,杜绝问题食品药品流入市场。三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及原材料的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准确掌握食品药品的详细情况,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药品无质量问题。四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经营者分类成立XX挂面、麻辣鸡、赶黄草等行业协会,指导其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功能。
(二)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执法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与各乡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任务。与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诚信意识。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将稽查大队分为五个中队,划分责任区域,负责指导、协助区域内食药监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三是健全监管制度。制定有关白酒、XX挂面、卤肉制品规范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方案,发布有关指导农村群体性聚餐、餐饮环节“明厨亮灶”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指导意见,规范食品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法治管理水平。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测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县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完成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二是加快乡镇食药监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15个食药监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市食药监所验收,向监管所发放激光打印机、录音笔、现场执法影像记录仪等器具,配齐配强执法装备。三是完成GSP认证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完成新开办药店、变更及换证企业的踩点、初审和验收工作。
(四)深化食品药品专项治理和日常执法,抓好酒类行业治理和酒类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泸酒”良好声誉。
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食品领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2500人次,检查经营户6000多户次。免费发放给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货、销售台帐2300多本,规范上墙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农村聚餐备案管理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共指导群体性聚餐1268户次,32815桌次,280604人次。三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双沙菜花节”、“两会”、“大寨踩山节”、“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四是打造旅游特色餐饮品牌。与县文旅局、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物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旅游协会、县餐饮协会等单位共同组成的“XX旅游特色餐饮促进小组”,目前已经召开了推进会完成了我县地方特色餐饮品牌推广的前期工作。五是开展“明厨亮灶”工作,截止目前,完成了227家。药械领域,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8家次。一是强化特殊药品监管。我县有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2家,按要求进行了季查制,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保管储存情况、制度是否完善、账目是否相符并定期按要求上报、购买方资质审查情况以及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情况等。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的监管,保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合理使用。并对XX县社区药品治疗维持中心进行了2次检查。至今,对辖区内的3家特殊管理药品批发企业,4家连锁公司按季查制进行了检查,对160余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了日常检查(销售品种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二是加强中药饮片日常监管。共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企业200余家。
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一是白板猪肉专项行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公安局、畜牧局、农业局等单位,联合执法,重点围绕农贸市场开展白板猪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未经检验检疫猪肉上市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猪962.5公斤,当场处罚2起。二是扎实开展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检查,检查企业2家、小作坊24家,责令整改22家,当场处罚2家;对城区农贸市场卤肉制品、县城内麻辣鸡加工点80余家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进货把关和完善台账记录。三是扎实开展白酒的专项整治。共计检查白酒生产经营单位342户次,抽检22批次,快速检测80批次,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0余份。四是扎实开展挂面专项整治。检查挂面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10家,责令整改25户;指导挂面企业提升企业形象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五是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结合春秋两季开学时段,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主要检查是否合法经营,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件,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共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27家次,责令整改89家次。六是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药品批发企业9家次,零售连锁公司总部12家次,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0余家次,专题召开会议2次,责令整改110余家次,约谈企业4家次,撤销GSP证书1家。七是开展了疫苗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次20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采用分片分组方式,对34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于拉网式排查,通过“查现场、查资料、查台帐、查实物”,严查疫苗购进、运输、储存、使用情况,重点核查“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相关线索。八是开展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2家二级医院和94家县级以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九是开展“利刃行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此次行动共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7730家次,落实整改措施980余条,当处现金10100元,立案查处12起,此项工作仍在深入进行中。十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至今,共完成食品抽检564批次,涵盖28大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范围基本覆盖县城及乡镇,共检出不合格批次20批次,合格率为96.45%;抽检食品中含食用农产品223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合格率为100%,认真做好不合格商品监测后处理工作。
加大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一般行政案件95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当场处罚134起,案件总数229件(含当处)。罚款金额共计75.937万元。
五、加大宣教力度,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我局紧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食品生产依法经营的宣传。一是注册“蔺州食话食说”公众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传播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并将“中国食事药闻”、“泸州食药监”、“食品抽验查询系统”、“蔺州食话食说”二维码印制在创建工作宣传座牌和不干胶上,在宾馆、酒店、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摆放、张贴。二是制作了适合基层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音频、视频宣传资料,制作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专栏34个,新建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5个。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出宣传资料8000余份。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指导。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培训,共计对2000余人次开展了培训,制订生产加工环节进货查验、生产、销售台账300套免费发放,指导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业主填写。五是着力于重要时节宣传。利用“元旦”、“春节”、“五一”、赶场天等节假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六是加强药械环节培训5月下旬,对从事药械购销工作的药师、药士及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共培训人数500余人次。
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一岗双责”。亲自部署重要决策3次,亲自过问重大问题5次,亲自协调重点环节2次,主持召开全县食药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与党组成员、与内设股室、单位和乡镇监管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79份,收回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承诺书53份。二是以“两学一做”为载体,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学习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不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从思想上固化廉洁从政基本遵循。二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泸州市警示教育中心参观学习1次,形成心得体会文章42篇。三是抓重要节点管控。持续推进“三早三卡”预警机制,对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预警、纠错。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制发我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制的通知》,制定《20XX年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及时传达贯彻安委会会议精神,仅仅围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食品药品行业内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食品药品行业生产安全。
八、存在的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但四川省人大至今还未出台对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小摊贩的相关管理办法,监管难度大。
九、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小摊贩的监管。目前,依照《食品安全法》及泸州市关于对“三小”的相关规定,加强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整治,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突出重点食品安全。一是狠抓酒类产品整治。加强白酒行业整治,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打击白酒行业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维护我县酒业正常生产经营环境。二是狠抓薄弱环节整治。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通过监管引导和促进诸如麻辣鸡、XX面等具有传统工艺特色的小作坊、小餐饮,按照规范要求升级改造,逐步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高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三是狠抓问题品种整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落实食品检验检测抽样计划,针对各地抽样检验、媒体曝光和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开展排查。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食品行为,坚持“四个一律”、“五不放过”原则,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打、严办,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四是加强药械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确保药品安全。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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