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县纪委《关于对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认真开展复查复核的工作提示》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脱贫工作相关责任人开展自查。结合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深刻认识到脱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领导班子对脱贫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督导组,将脱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脱贫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帮扶责任人认真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制度健全,认真落实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制度、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使各帮扶责任人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我单位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组织基础。
三、加强管理,全面自查
经自查,在我局负责的扶贫工作中,未发现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等情况。帮扶责任人尽职尽责,未发现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规违纪行为,亦没有发现人为侵吞、贪污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实效。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其他党员干部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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