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x财监〔20xx〕22号)和xxx市财政局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财监发〔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研究制定了xxx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区财发〔20xx〕60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我区共有一级预算单位57家,二级预算单位70家。在自查自纠中,凡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覆盖。全区127家预算管理单位和2家粮食企业全部全部上报承诺书及自查报告,并均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保证了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
全区所有预算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条” 规定、和区委“十七条”规定。各预算单位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维修费等支出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利用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资产配置、使用、自置等环节,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虽然我区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xxx市xxx区财政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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