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意见》和义务教育管理条例的要求,各中小学需按照要求开齐开足好各级各类课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对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成立了由校长、科组长、教师代表专门督查小组自查,自纠工作。对我校的课程表、班级编班情况、学校的各类管理制度、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办学方向明确。
1、学校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育人目标,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的师德校风建设良好。
2、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教学管理方面。
1、能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审查和检查制度。作业量不得超出有关规定。
2、建立考试管理制度。学校规定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考试、竞赛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以外,学校不得参加任何额外的统一考试、竞赛,不得组织周考、月考,以及考试和成绩排名行为。
3、不准举行入学考试活动。所有学生入学需按义务教育要求,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做到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师生,尊重师生的人格尊严。
4、能严格执行和落实学生的作息、自习、体育课程,音乐、第二课堂活动安排,保证学生有充分的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节假日无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补课现象。
三、 注重师德师风建设。
我校能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师德学习培训活动,让教师职业道德意识不断强化,做到为人师表,尊重家长,理解学生成长需求。我校从创办以来,能遵守义务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在开展教育教学的工作中,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倡导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诚信教育,以质量为本,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宗旨为导向。
经自查,目前无发现存在违法教育行为和挫伤学生心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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