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xx纪通〔20xx〕4号)精神,我会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本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运行经费及管理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单独列支,实现零增长,会议费、培训费没有列支公务接待费,接待费开支附有接待公函和领导审批单,没有违规发放人员津补贴或加班费,报销接待费、会议费用、餐费等方面会计凭证附件装订均附上原始凭证依据,严格执行“一票三人”制,单据上的审核人、会计、出纳栏均有签字或盖章,原始发票均有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购买办公耗材均列有清单,票据所附申请完善,采购清单有验收人签字,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买主要以转帐和公务卡结算,使用现金支出较少,报销下乡差旅费时按实际填写时限,每月的电话补助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多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均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没有发现财务管理其它不规范的问题。
二、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
本会配备有一量公务用车,没有借用有下属单位或企业的车辆,不存在私车公费报销,用车填写派车登记表,程序规范,记录齐全,报销车费附有相关依据,均有相关领导的审批,在报销车辆运行费中,不存在报销非本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的相关费用,能严格执行公务车加油卡加油制度。
三、执行工作纪律情况
本会设置有人员去向告知牌并及时更新,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请假手续完善、审批规范,干部职工请假条与出勤记录保持一致,严肃上班纪律,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看电影等现象。
四、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
本会办公用房面积没有超标,不存在办公室与休息室、小会议室、活动室等相通现象,不存在“加桌不加人”弄虚作假的现象。
五、落实“两个责任”到位情况
本会班子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不懈通过常学习、多研究、勤教育、严管理,狠抓纪律和作风建设,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主动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深入开展指导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
六、“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本会领导均能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凡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开支都能实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科学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结果能及时报告区纪委,不存在研究工作会议记录不完善等情况。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会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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