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及区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根据纪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xx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x纪发电〔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日前,我局召开有关“xx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专题会议,会议上局长xxx传达了有关文件的精神,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并且领导要带头表率。
二、节日期间,我局没有用公款购买赠送“金猪”、烟花爆竹等节礼;没有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没有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没有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没有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没有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一系列违反八项规定的活动。节假日期间按要求将公车集中停放于区委党校大院中。
三、我局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并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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