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爱迪生》这本书,因为它使我受益匪浅。
爱迪生小时候只上过三个月的学。爱迪生十二岁时曾在火车上卖报。每次卖完报纸,他总在一节专给吸烟的人乘坐的车厢里做试验。有一次,火车开动时,猛地一震,把一瓶白磷震倒了。白磷一遇到空气就燃烧起来。许多人起来,才把火扑灭。车长很生气,就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可爱迪生钻研科学的决心没有动摇,他省吃俭用,又重新做化学试验来。
无数次的实验,无数次的失败。硫酸烧了他的衣裳,硝酸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但他还是顽强的做实验。
每一次做实验,爱迪生总是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工作着。肚子奏响了“饥饿交响曲”,就胡乱吃点东西;困极了,就趴在桌子上打个盹。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他终于成功地拿下了一千多项发明!
成功靠勤奋,爱迪生没有这种精神,怎能获得成功呢?读了《爱迪生》这本书,我对聪明和勤奋有了新的认识。我才真正认识到,成功是来之不易的,它靠的是人的勤奋和毅力!
每当我看见爱迪生的画像,就不禁想起他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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