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提供成语解释、出处、成语谜语、成语故事大全、成语接龙、近义词、反义词等查询

驳复仇议赏析

位置:查成语 > 诗词大全> 驳复仇议 赏析

驳复仇议

作者:柳宗元 朝代:唐朝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译文及注释

《齐民要术》:播种(实生苗)的方法,是在梨熟的时候,将整个的梨全部埋下去。经过一年,到春天地解冻时,进行分栽。多上熟粪,多浇水。冬天树叶落后,将(树苗)紧贴着地面割掉,用炭火将...查看全部

驳复仇议赏析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查看全部

驳复仇议思想内涵

柳宗元《驳复仇议》是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且,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全文层次清楚、内容丰富,...查看全部

热门作文成语素材

  • 哀感顽艳  原意是指内容凄切,文辞华丽,使愚笨和聪慧的人同样受感动。后多用来指艳情的小说、戏曲、电影中的感人情节。
  • 匪夷所思  匪:不是;夷:平常。指言谈行动离奇古怪,不是一般人根据常情所能想象的。
  • 分我杯羹  羹:肉汁。楚、汉相争时,刘邦答项羽的话。比喻从别人那里分享一分利益。
  • 分茅裂土  原指古代帝王分封诸侯时举行的仪式。后称分封诸侯。
  • 白衣卿相  古时指进士。唐代人极看重进士,宰相多由进士出身,故推重进士为白衣卿相,是说虽是白衣之士,但享有卿相的资望。
  • 诽誉在俗  诽:指诽谤;誉:赞扬;俗:风气、习惯。诽谤或赞扬在于当时的风习。后来引申指风气、习惯的作用非常大。
  • 挨肩擦背  形容人多拥挤。
  • 飞黄腾达  飞黄:传说中神马名;腾达:上升,引伸为发迹,宦途得意。形容骏马奔腾飞驰。比喻骤然得志,官职升得很快。
  • 补偏救弊  偏:偏差;弊:赞美。补救偏差漏洞,纠正缺点错误。
  • 不愤不启  愤:心里想弄明白而还不明白。启:启发。指不到学生们想弄明白而还没有弄明白时,不去启发他。这是孔子的教学方法。
  • 不尴不尬  比喻左右为难,不好处理。也形容样子别扭。
  • 飞蛾投火  象蛾子扑火一样。比喻自找死路、自取灭亡。
  • 不堪造就  指没有培养前途。
  • 方领矩步  方领:直的衣领;矩步:行步合乎规矩。指古代儒者的服饰和容态。
  • 不知丁董  比喻不懂事,缺乏知识。